着冯意。
任常新虽然改了不少脾气,但是听那人那么一说,冷笑了下,淡淡道,“谁说我等他,他算什么东西。”
他任常新又不是什么王宝钏,凭什么苦守寒窑十八载!搞笑呢吧!别说冯意不是薛平贵,就算是,哪怕冯意将来功成名就,身居高位,他任常新也半毛钱都不稀罕!
他才不是他妈什么等着冯意,他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,喜欢的人。
再说了凭什么他就得非此即彼,莫城对他好,他有什么办法,他说过不要了,可莫城非得这样对他,难道他就一定得拿自己来回报?
他的生活中又不是只有莫城,只有冯意!
他只是不想谈恋爱了。
再过一年他就三十了,男人三十而立,他现在有事业有钱,又不需要为了任家的面子而娶妻生子。钱也赚够了,他应该好好地享受自己的人生。
他安排好了工作,谁也没有告诉,悄悄地踏上了游历的道路。
他开着一辆并不起眼的车子,带上简单的行李,开始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游历。他去过西藏,去过内蒙,到过狼图腾,爬过长白山,……,他几乎走遍了整个中国,看过了每个地方不同的人文和风情,也遇到了各种各样形形□□的人,生活过得充实而洒脱。
他没有刻意收心,也没有刻意不去yī_yè_qíng,一路上喜欢他的人不少,男男女女都有,有些热情的甚至主动上他的床。他没有接受,并不是为了冯意,他只是突然间失去了兴趣。对于他来说,游历这个世界,充实自己的心灵,是更能让他满足的事。
后来,他在阳朔的酒吧上认识了小杨。
当时一个牛高马大的老外正在纠缠小杨,非要给小杨买酒喝,小杨不乐意,那老外强横地拦着不让人走。任常新看不过眼,直接过去将那老外一脚踹翻了,将人压在地上狠狠揍了一顿。
那老外的同伴围了上来,任常新一个怕字都没有,一个对几个地和人打群架。
混乱中,警笛传了过来,任常新正打得高兴,虽然他也被揍了好几拳,突然一只手拽住了他,拉着他就跑。
两个人在寒冷的夜里跑了好几条街,总算听不到警笛声才停了下来。突然任常新哈哈大笑,抱着肚子笑倒在地上。剩下小杨跟看怪物一般地看着任常新。
他就这么认识了小杨。小杨和他一样,是个弯的,才刚刚满十七岁,年轻,漂亮,长得特别嫩。因为叛逆不肯读书,从家跑了出来,到阳朔的一家酒吧打工。
任常新和小杨一般大时也很叛逆,只不过现在的他成熟了,他劝小杨回家继续上学。小杨却倔强地说路又不是只有一条,他就是要在外面闯荡出一番事业才回去。
任常新这个人并不是圣人,他也很少发什么善心,然而那天晚上不知怎地,他似乎从小杨身上看到了自己。
小杨就像是当年的自己,一样地任性,一样地不懂事,他始终记得就是因为自己的任性,将自己的父亲害得进了监狱。
或许出于这种莫名其妙的触动,任常新留下了小杨,但是他还是逼着小杨给他爸妈去了电话,并且给他办了休学,这才带着小杨一起旅行。
和小杨在一起,任常新似乎也年轻了,小杨总是莫名其妙的大笑,青春的热情似乎永远都不会消失,所有的事情在他眼里都是那么简单,那么容易。
年轻是那么的好,哪怕跌倒了也只不过擦一擦伤口就能够爬起来继续走。
任常新莫名其妙地感动了,那年他和冯意就是这样,那时的他就和小杨一样的幼稚,冲动,热情,简单,他喜欢冯意,所以他们两人就在一起。
不需要考虑太多,因为热情,因为简单,因为单纯,所以他们就这样生活在一起。
那样单纯的爱情,他这一生再也不会拥有了。他已经成长了,复杂了,他不会再轻易地相信任何一个接近他的人,也不会再敞开最真实的自己面对外人。
当年轻的时候,我们无所畏惧,不怕失去,那时的感情是最真挚最热烈,然而等风帆过尽,历经世事,我们再也无法以最初的心情面对外界,同时也失去了真正爱人的能力。
有了小杨的日子变得很快乐,小杨永远叽叽喳喳,如同一只永远也停不下来的小鸟。他们的旅途也因此变得更加有意思。
然而很快任常新就发现不对劲。不知何时起,小杨开始用爱慕的眼神看着他,那种眼神任常新非常熟悉,充满了爱恋和渴望。渴望获得触摸,渴望能够融合。
男人间的恋情从来都是直接的,赤裸裸的,不管是由爱而有了性,还是由性而产生爱,其结果其实都是一样,就是上床。
原本任常新并没有顾忌,在旅途中和小杨同住一间房。他是同性恋,但他只是将小杨当成弟弟看待。后来任常新发现了小杨的心思后,两人就开始分开住。
然而总会遇到没有两间房的情况。
他们去了德国,任常新想去看他妈。顺便将小杨一起带了过去。飞机晚点,出机场时已经非常晚了,他们去到酒店时就剩下一间大床房。任常新没有办法,只好带着小杨住了进去。
他先洗了澡,然后让小杨去洗。小杨洗了很久,出来时任常新几乎都睡着了。然而当任常新一抬头,就吓了一大跳。小杨全身脱得光溜溜地,站在浴室门边,羞涩地看着他。
任常新并不是圣人,他当年玩儿的时候一个晚上上两三个男孩都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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